背景
中醫藥規管工作的發展
中醫藥在香港有悠久的歷史。自80年代開始,社會對中醫藥的發展越趨關注。回應社會的期望,政府於1989年8月成立了中醫藥工作小組,負責檢討香港中醫的執業情況,以及中醫藥在本港的使用,並就推廣中醫藥的正確使用和確保中醫藥的專業水平提供意見。工作小組於1994年10月向政府提交了一份報告書。
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
根據工作小組報告書的建議,政府在1995年4月成立了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下稱「籌委會」)。籌委會負責就如何促進、發展和規管香港中醫藥,向政府提供建議。籌委會成立4年期間,曾對香港中醫進行了一項統計調查;分析了香港中醫藥的使用和監管情況;並就如何規管和發展中醫藥提供建議。籌委會分別於1997年3月和1999年3月向政府提交了報告書。
為了加強保障市民的健康,籌委會建議成立法定組織,以規管中醫的執業及中藥的使用和銷售;設立中醫評審和規管制度,包括中醫註冊、考試和紀律,並且為現職中醫提供過渡安排;以及設立規管機制,通過註冊、發牌和標籤制度,規管中藥的製造、銷售、零售和進出口。就中醫藥的未來發展,籌委會建議在香港開辦全日制中醫藥本科學位課程、鼓勵和支持中醫藥的科學研究和發展,及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將中醫中藥納入香港的醫療體系。社會及中醫藥業內人士對籌委會報告書內建議的中醫藥發展方向均普遍表示支持。
政府政策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訂明了中醫藥未來發展的政策。《基本法》第138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發展中西醫藥和促進醫療衞生服務的政策。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種醫療衞生服務。」
衛生及福利局由於政府行政架構重組,自2007年7月起衞生及福利局改組為食物及衞生局。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中藥方面,在有關中藥規管的附屬法例於2003年1月獲通過後,管委會已於2003年4月及12月分別開始接受中藥商領牌和中成藥註冊申請,以規管中藥的銷售和製造。在有關制度實施後,中成藥必須經安全、功效和品質審核,方可獲得註冊,而中藥材的配發、貯存和標示亦會受到規管。
推廣中醫藥的發展及規管進程
食物及衞生局在2000年推出醫療改革諮詢文件,當中包括如何促進中醫藥的發展。將中醫藥納入公共醫療體系是其中一項重要的環節,這包括在公營架構內提供中醫門診服務,以及在選定的公營醫院引進中醫藥服務,例如進行臨床研究、制定治療標準和發展中西醫藥互相銜接的模式。計劃包括在全港18區各設有1間中醫診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致力推廣中醫藥,措施包括在衞生署下設立「香港中藥材標準辦事處」,為常用香港中藥材制定標準;設立國際科研機構網絡,以進行研究和發展工作。在2012年已完成制定200種中藥材標準。此後,計劃每年會繼續為約28種中藥材訂定標準(http://www.cmro.gov.hk/html/b5/service/hkcmms/development.html)。
在2012年4月,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獲「世界衞生組織」委任為「傳統醫藥合作中心」,以協助傳統醫藥地區策略在西太平洋區的推展,以及發展及完善傳統醫藥的全球策略(http://www.cmro.gov.hk/html/b5/who/index.html)。
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
有關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的詳情,請瀏覽網頁https://www.fhb.gov.hk/cn/committees/cmdc.html。
展望
自1997年7月回歸祖國後,香港中醫藥的發展開始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中醫藥已分別在依法規管、科研教育和服務市民方面建立了堅固基礎,並穩步向前發展。通過業界、學術科研界、社會各界人士和政府多方的同心協力,並加強與國內及海外的協作,香港中醫藥的發展將會邁向更高台階。更重要的是,香港會肩負起橋樑的作用,推動傳統中醫藥走向世界。